一、 考试时间:2010年9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二、考场安排:
考场号 |
教室 |
考号 |
监考老师 |
1 |
2103 |
1~45 |
汪义瑞、石卫国 |
2 |
2203 |
46~90 |
郑高民、李林霞 |
3 |
2303 |
91~135 |
郭 芳、王彦海 |
4 |
2403 |
136~180 |
胡纪华、张 利 |
三、考场纪律:
2010年陕西省第八届高校大学生数学竞赛考场纪律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按考号顺序隔位就座,将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可带必要的文具,但手机及其他电子通讯器材、电子辞典等物品原则上不能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关闭电源统一由监考人员管理。所有书籍、笔记等不得带入考场座位,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如在考试中违反上述规定或发现使用上述电器者,按违反纪律甚至作弊处理。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但不许使用有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生的试题、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严禁考生自带纸张。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纸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答题时必须写清题号。
五、考生遇到试题字迹模糊,试题分发错误等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处理,不得询问或试探与解题有关的问题。
六、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考场内不得说话、吸烟,不得抄袭,不得以任何方式夹带和传递纸条,不得互借计算器,不得请人代考和代他人考试。
七、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答完的试卷应将卷面朝下放置。考试终了考生应立即停笔,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八、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特殊情况经监考老师同意,在监考老师陪同下中途短时间离开考场)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上述纪律和作弊的,应以监考人员或巡考检查人员的当场判定为 准,按违纪或作弊 认定。
大学生数学竞赛组委会
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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