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以及省市纪委和组织部门的工作要求,5月17日下午,我院对4名拟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集中答题、限时答卷、开卷考试的形式,内容涵盖了《教育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知识和中央领导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相关党纪条规。满分100分,80分以上及格。在2个小时的考试中,应试人员严肃对待,认真答题,考场秩序井然。
考试进行期间,学院党委书记杨涛,院长王兴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闵小平进行了巡视。考试结束后,闵小平代表学院党委对拟任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闵小平指出,考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习,考试虽然结束,但学习不能终止,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加强学习,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法律党纪条规熟记于头脑,落实于行动当中。 为了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我院成立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了细致部署,制定了考试实施办法和相关纪律,并向拟任领导干部发放了学习资料。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对提高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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