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2009年部门决算工作要求,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近期对暂借款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清理范围:2009年11月30日以前的各类借款(详见学院内部信息发布平台http://info.aktc.net.cn/bumen/ShowClass.asp?ClassID=22)。 二、 清理期限:凡在2009年11月30日以前的借款,务必在2009年12月20日以前报账还款,逾期不还者,按下列方式结算。 (1)以各人名义所借的实习费、差旅费、进修费(已完成学业)、耗材及办公用品采购费等各类借款,在清理期限内若不能按期还款者,自2010年1月份起从本人工资中扣还,直至还清为止。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以个人名义因各种原因向单位借款未归还者,自2009年12月份起从本人工资和年中津贴中扣还,直至还清为止。 (3)2009年10月31日以前各部门订阅的资料、招生录取、联合办学、会费等汇款,在清理时限内若不能按期向对方索取发票报账者,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暂停该部门业务经费开支。 为了使本次借款清理工作顺利完成,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并督促借款经办人按期清还。对于确有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款项,请各部门以书面形式写出理由,于2009年12月15日前送交计财处。对借款事项若有疑问,请及时到计财处查证核实。
计 财 处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