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10月31日评审结果公示如下,教职工如有异议,请在三日内(11月1日至11月3日)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 一、确认金华峰、刘强、张东红(破格)、戴承元、袁海龙、杨涛等6位同志具备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二、确认杨哲(破格)、谢娟平、杨松杰、王克刚、孔卫青、张万峰、王小康、储玖琳、刘泽桢等9位同志具备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三、确认文艳妮、成党伟、韩涛、吴苏朋、蔡正旺、龚静、杨金宏、杨小艳、黄九林、陈卓、程昆木、韩晔、张利、李朴、李宏强、姜凤坤、冯琳等17位同志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四、确认吴飞同志具备高级实验师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五、确认唐晓燕、陈代红、李侠等3位同志具备(图书)馆员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省文化厅参加评审。 六、确认易红君同志具备(档案)馆员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省档案局参加评审。 七、确认刘志军同志具备工程师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另请今年参加评审人员于11月1日下午15点到图书馆六楼报告厅领取个人材料,当天15点半以上通过人员及各院系办公室主任在图书馆六楼报告厅参加上报材料规范培训,欢迎广大教职工参加。
安 康 学 院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