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陕教高[2009]34号)精神,为做好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教育厅计划2009年支持建设20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我校可申报参评1个。 二、申报基本条件: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教育教学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培养目标明确,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要有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在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因时间紧迫,请各有关院系抓紧落实,并于2009年10月12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参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2009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一式五份及申报书中提及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电子版发至:aksf2009@163.com。 四、白菜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择优推荐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参加2009年度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评选。
附件:陕教高[2009]34号
教务处 2009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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