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09年新生入校,请拟收取学生代办费的部门,于2009年6月8日―6月10日将收费申报表送交至计财处,经学院审批后,报物价局备案。 附件:代办费申报表 计财处 2009年6月6日
各部门: 2009年新生入校,请拟收取学生代办费的部门,于2009年6月8日―6月10日将收费申报表送交至计财处,经学院审批后,报物价局备案。
附件:代办费申报表
计财处 200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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