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省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09]58号)》的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遴选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建立安康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库。为积极参与此项工作,我院拟从各院、系教学一线教师中推荐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的基本条件 1.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热爱教师教育事业。 2.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熟悉基础教育规律,在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方面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3.高校教师和教研室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基础教育研究,有能力承担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教学、科研和课程资源开发等工作任务。 二、推荐程序 1.由各院、系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的科目设置结合院、系具体情况进行推荐,每学科推荐专家数量1人。(如化学系可推荐化学教育专家1人和地理教育专家1人) 2.被推荐人须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推荐表》(附件1)一式2份,并附本人教师资格和职称资格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院、系审核、汇总。 3.各院、系将推荐的专家名单及《安康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库汇总表》(附件2),于5月15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科技处核实后报市教育局。
附件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推荐表》 附件2:《安康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库汇总表》
人 事 处 2009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