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关于申报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9〕8号),为了做好我校2020年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1.项目类别:
(1)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申请额度 10 万元);
(2)自然科学专项科研项目(申请额度 2万元);
(3)人文社会科学专项科研项目(申请额度 1万元);
(4)重点科研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额度 5万元,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项目申请额度3万元,省级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请额度30万)。
2.资助重点: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白菜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分配给我校2020年项目申报数量为人文社会科学专项11项、自然科学专项6项,每个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3—5项,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1.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
(1)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
(3)申报程序:申请人于11月5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填写完成网报后(查新报告(6个月内)、合同协议等有关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打印生成项目申请书,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企业合作协议、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7份上报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于11月6日上午12点前报送科研处。
2.重点科研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项目)
(1)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由实验室或基地列出推荐顺序。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我校可依托陕西理工大学“陕南秦巴山区生物资源综合开发协同创新中心”申报1项。
(2)申报程序:申请人于11月5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上报各二级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于11月6日上午12点前报送科研处。
3.专项科研项目
各二级学院将纸质申报材料(按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的顺序装订)(一式7份)电子版材料统一于11月5日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白菜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申请人于11月18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上报各二级学院, 由各学院统一于11月22日上午12点前报送科研处。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9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申报人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白菜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3.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4.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5.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不同来源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6.申报内容将作为结题的依据。申报内容将作为结题的依据。专项项目核心期刊1篇,总数不少于2篇,研究报告1份;基地项目核心期刊2篇,研究报告1份,研究目标明确,必须与基地的研究方向一致;重点实验室项目核心期刊3篇,研究报告1份,研究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其他成果例如调研报告、专利等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的前提下,请勿填写不切实际的成果数量和成果类别。
7.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员必须通知项目组成员知情,并在管理系统中及纸质申请书签名后面填写项目组所有成员手机号码。
8.2019年度以前已分配过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的人员在2020年项目申报时继续使用原有帐号和密码。今年首次申请人,由科研处分配帐号。
9.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研究期限建议填写为2020年1月—2022年12月,一般专项项目研究期限建议填写为2020年1月—2021年12月。
10.项目申请后,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11.具体相关要求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此次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蕊 电话:3261932
科研处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