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医保【2019】36号)和《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汉政办发【2019】1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应该参加所属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学生参保可为自己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家庭减轻医疗负担,可以解决学生突发伤害、患大病门诊以及住院的医疗保障问题。
安康市2020年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
二、参保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中省规定标准执行。2020年度,参加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均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即按每人250元征收。
三、缴费和享受待遇时间
1、2019年11月1日—12月25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12月底要与人行进行对账决算,须暂停)。
2、对参保居民2019年11月1日—12月25日按缴费标准缴费的,即取得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资格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对2020年1月1日—2月29日期间缴费的,从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四、缴费方式
1、农商银行(信用社)助农E终端。
2、农商银行(信用社)手机银行APP。
3、农商行自动取款机(ATM)缴费。
4、工商银行手机APP缴费。
5、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缴费。
6、工行智能柜员机缴费。
7、建行悦生活网站缴费。
8、农业银行手机APP和K码扫码支付。
以上交费具体操作见:安康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https://www.meipian9.cn/2jcmks02?share_depth=10&user_id=ohbsluKV6tdfNUdHC52O4sHxqjQk&sharer_id=ojq1tt-M4tDp0okCarYY8pXFok8k&first_share_uid=2231312&share_user_mpuuid=7cb3c2f2cce35ab68d2bb3dc601bedb6&share_source=timeline&from=singlemessage)。
五、参保程序
1、已参保成功学生可凭缴费截图或缴费票具(凭本人身份证可在汉滨区政务大厅打印,地址:水景湾),务必在辅导员处进行登记。
2、不参保学生必须签署附件:《放弃参加安康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并交学院辅导员处统一保管)。
学工部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