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陕教信办〔2019〕12 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教信办〔2019〕13 号】)精神,现将管理服务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备案与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1.治理对象:部门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APP。
2.各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APP备案与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本项工作,认真学习教育厅文件精神,对APP立项、审核、数据共享、个人隐私保护、软件备案、等级保护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摸清教育移动应用APP基本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上报APP基本情况与专项治理结果。
3.12月20日前填写“附件1:教育移动应用APP自查情况表”,将其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4.纸质版材料需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联系人:黄硕,电话:18809153689,QQ:276199083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