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和陕西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遏制疫情蔓延,保障科研人员的身体健康,按照白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白菜科研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控要求,减少现场活动
1.疫情期间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不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已通知召开的会议要取消或延期。
2.教师个人不得私自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确实必须参会,应按要求向白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和报备,并做好防护工作。
3.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野外取样、现场调研等工作,加大线上服务和协作。
4.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内人员聚集。建议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仿真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
5.严格控制外来科研外协人员进入校园。如需进入白菜,项目负责人报白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后,按照白菜
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来访人员的规定执行。
二、简化程序,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办事”
1.各类科研合同的审核和沟通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2.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以及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申报等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进度同步进行。项目和奖励申报咨询、审核等工作尽可能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进行。
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远等方式,做好与企业、政府需求对接等社会服务工作。
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二级学院分管科研负责人要切实在白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按上级要求和白菜规定,统筹好各二级学院科研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四、切实做好各类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当前正值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的关键时期,广大科研工作者要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号召,静下心来,认真撰写、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加强论证,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提升项目命中率。
科研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