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20〕13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企业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已另行发布)。
(三)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后补助、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后补助。
(四)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通知发布之日起未办结验收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是或者申报类别是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的除外);
2.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一般项目2年,起止年限:2021.01.01—2022.12.31;重点项目3年,起止年限:2021.01.01—2023.12.31;软科学项目1年,起止年限:2021.07.01—2022.06.30)
3.禁止同一项目内容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
4.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2.3.4),申请书模板在科技厅网页“政务服务”下载。
三、申报程序
1.各二级学院要及时通知老师(含新入职教师),认真研读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
2. 各二级学院积极为申请人牵线搭桥,充分发挥首席专家的作用,积极邀请首席专家和同行业专家指导项目申报书撰写,并组织专家对重点、重大项目进行多次反复论证,完善项目申报书。
3. 2021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nstd.gov.cn)进行网上申报。
①从未注册过申报账号信息的教师,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我们将集中在系统中为新申报教师注册和授权申报账号,申报人登陆邮箱激活邮件后,开始项目申报。
②已注册并获得申报账号信息的教师,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系统进行申报,如忘记账号和密码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③所有申报人需先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再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在下拉选项选择“拟申报类别”,进行在线填写申请。
4.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经科研处审核,提交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申报材料,带有条形码和水印)。
6.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一份盖章纸质申请书留档)。因不用交纸质材料,慎重检查后提交,一旦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书撰写时间: 6月11日至7月10日,7月10日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给项目管理科。
科研处组织专家论证时间:7月10日至7月15日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7月15日9:00至7月20日17:00
科研处审核时间:7月20日9:00至7月22 日17:00
2.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项目申报时只需填写经费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金额(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填写经费预算表)。
4.其他说明
①重点产业创新链原则上需依托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原则上需依托国际合作基地;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必须依托陕西省及国家重点实验室;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原则上需依托省级科技智库或软科学研究基地。
②申请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重大、重点、杰青项目)、科技创新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进行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专家注册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常年开放,评审专家原则上只从专家库中选取。
③重大重点项目不附查新报告,在确定立项前由省科技厅委托机构统一查新查重。
④鼓励联合省外、港澳及台湾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计划项目。
联系人:黎欢吉、谢蕊 QQ:270031476
电 话:15509159833 18576752627
附件: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
2.陕西省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3.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指南
4.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指南
科研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