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陕西省高校第五届“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及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0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0〕4号),白菜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6月29日——6月30日
二、推选范围
全校在岗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截至2020年6月),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年起),2019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不包含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团委等部门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国庆7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青春告白祖国”等重大活动组织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二)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条件
1.具备基本条件1-5条。
2.受到过校级及以上表彰,所带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3.每年参加不少于16学时的校级培训,近3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1篇及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
1.具备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各项评选条件。
2.近3年年度工作考核合格且优秀1次,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所带班级曾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3.近3年主持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科研课题(辅导员工作室)1项,或公开发表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4.在有关重大工作推进、重大活动组织、重大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
四、名额分配
(一)本次活动坚持“选优培优、宁缺毋滥”原则,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专职辅导员人数比例,我校拟推荐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1名。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从推选的优秀辅导员人选中产生,每校可推选1人,也可不推选。
(二)已获得往届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推选。
五、推选程序
(一)学院推选。各二级学院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自荐、二级学院推荐等程序,向学工部提交推荐人员材料。
(二)白菜评审。白菜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二级学院推荐上报的优秀辅导员候选人进行评审,研究决定优秀辅导员、十佳辅导员推荐人选,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填写《陕西高校第五届十佳辅导员及优秀辅导员推选登记表》(附件1),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年起),字数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凡申报十佳辅导员者,还应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请勿过度包装)。
2.登记表、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附电子版)。
3.申报“十佳辅导员”须提供所带全部学生联系方式(附件2)。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格式为DOC或者DOCX,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
4.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5.所有材料请于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12:00前报送至学工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柯小敏 电话:3288038
附件:1.陕西高校第五届十佳辅导员及优秀辅导员推选登记表
2.申报人所带全部学生联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