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具有正高级(含)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咨询、评审和评估等工作。
3.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咨询和评审等工作。
二、推荐要求
1.各学院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2.各学院须对确定的拟推荐专家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材料报送及推荐截止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上午12点前。请各学院于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21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云洁 易红君
联系电话:3261072
电子邮箱:345911893@qq.com
附件:专家库导入模板
科研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