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要求,现就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动员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及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积极申报,要认真总结以往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工作经验,分析国家自然基金函评反馈意见,组织教师认真填写申请书,并积极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进行指导。
二、全校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教师、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应积极申报;项目申请人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后,应对照《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检查,提交高质量的申请书。
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及国家自然基金相关的管理办法,于2021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申请开户。
四、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五、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六、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七、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
责任人 |
工作内容 |
2021年1月6日 |
科研处 |
发布2021年度项目申报正式通知。 |
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30日 |
各二级学院、科研处 |
项目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初稿,由二级学院提供外审专家名单,科研处与申请人共同邀请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指导。 |
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2月10日 |
项目申请人、各二级学院 |
项目申请人根据指南与申报须知要求,填写、修改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2021年1月15日后可登录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
2021年3月1日前 |
项目申请人、科研处 |
项目申请人根据白菜及专家意见进一步进行修改,在系统中将修改完善的申请书提交至科研处进行审核。有与外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的,按科研处提供的合作协议书格式填写,项目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
2021年3月2日至3月10日 |
项目申请人、科研处 |
项目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提交最终申报材料,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下载PDF文档打印(制作要求:A4纸双面印制,注意检查版本号是否与提交的一致)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1份)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
2021年3月10日至3月15日 |
科研处 |
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最后审核,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八、其它事项
1.项目申报时间正值寒假、春节期间,请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各类项目申报的统筹安排,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发动,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
2.2021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或申请代码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预计2021年元月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各二级学院、教师积极关注,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等政策依据《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4.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谢蕊、黎欢吉,电话:15509159833。
科研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