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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1年06月10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21〕10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包干制)、重点项目(包干制)、杰出青年项目(包干制)。

(三)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后补助、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后补助(后补助无需项目申报,具体程序详见附件)。

(四)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包干制)、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外国专家服务计划(指南不公开发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通知发布之日起未办结验收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是或者申报类别是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的除外);

2.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一般项目2年,起止年限:2022.01.01—2023.12.31;重点项目3年,起止年限:2022.01.01—2024.12.31;软科学项目1年,起止年限:2022.07.01—2023.06.30)

3.禁止同一项目内容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

4.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2.3.4),申请书模板在科技厅网页“政务服务”下载。

三、申报程序

1.各二级学院要及时通知老师(含新入职教师),认真研读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

2.各二级学院积极为申请人牵线搭桥,并充分发挥首席专家的作用,指导项目申报书撰写,完善项目申报书。

3.各二级学院应主动对接各县区企事业单位,积极邀请首席专家和同行业专家指导,并组织专家对重点、重大项目进行多次反复论证,联合申报重点、重大项目。

4.2021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nstd.gov.cn)进行网上申报。

①从未注册过申报账号信息的教师,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我们将集中在系统中为新申报教师注册和授权申报账号,申报人登陆邮箱激活邮件后,开始项目申报。

②已注册并获得申报账号信息的教师,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系统进行申报,如忘记账号和密码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③所有申报人需先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再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在下拉选项选择“拟申报类别”,进行在线填写申请。

5.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经科研处审核,提交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申报材料,带有条形码和水印)。

7.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一份盖章纸质申请书留档)。因不用交纸质材料,慎重检查后提交,一旦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

四、注意事项

1.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书撰写时间:6月10日至7月12日

科研处组织专家论证时间:7月10日至7月16 日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6月10日9:00至7月28日17:00

科研处审核时间:7月30日9:00至8月2日17:00

2.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申请预算说明(各类科技计划支持额度详见具体计划的申报指南)

①项目申报时只需填写经费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金额(系统中为申请专项经费)(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填写经费预算表)。

②试行项目经费包干制。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陕西省财政科技计划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制”的通知》(陕科发〔2020〕21号),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及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省青年科技新星计划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在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内,不再区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在填报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时,不再填写项目资金预算等方面内容。经费支出不再设置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4.其他说明

①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必须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智示范基地。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必须依托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必须依托现有省级及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建。重点产业创新链原则上需依托省级及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科技创新团队。

②鼓励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军工配套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③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项目申报人须进行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进行过专家注册的项目申报人须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专家注册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常年开放。

④重大重点项目不附查新报告,在确定立项前由省科技厅委托机构统一查新查重。

⑤鼓励联合省外、港澳及台湾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计划项目。

⑥鼓励承担省级科技计划的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采取包括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选聘科研助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

联系人:谢蕊         电话:18576752627

附件:1.2022年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2.2022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3.2022年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4.2022年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科研处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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