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度陕西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农发〔2021〕55 号文件)要求,2021 年度陕西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农技推广奖”)已开始申报,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将近几年项目执行情况比较好、推广成果突出、效益明显的项目推荐申报,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农技推广奖的项目成果须符合下列要求:
1.须为 2016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15 日通过验收或评价(鉴定)的项目成果。
2.对于自选项目,只接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下达项目为主体组装形成的科技项目成果。
3.成果无争议;知识产权明晰,无纠纷。
4.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主推的农业技术以及核心技术具有动植物新品种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成果,可优先申报推荐。
5.已获得省级部门以上奖项的项目成果不得再次推荐申报。
6.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项目成果不得推荐申报。
(二)申报人条件
1.主要完成单位均不超过 5个,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一、二、三等奖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人分别不超过 30、25、20 人,其中县级(含)及以下人员占比不得低于 50%。
3.同一年度同一完成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前 5 位完成人,且最多只能作为两个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1.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
2.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和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4.效益测算报告;
5.项目验收报告或成果评价报告或鉴定证书;
6.县级以上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应用证明(只在 1个县实施的,同时提供乡镇政府出具的应用证明);
7.查新报告、公示证明以及专利证书、知识产权证复印件等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材料均用 A4 纸,4 号字打印,所有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加盖红色印章,不要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三、申报时间
2021年度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 年9月24 日,请相关二级学院或个人于前将相关申报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成果转化科,科研处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相关信息可在附件中查询下载,具体参照《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励办法》。
联系人:陈强 联系方式:3261801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度陕西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农发〔2021〕55 号文件)
2.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励办法
科研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