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接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知发【2021】44号文件),现就组织申报 2021年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共五个类别:
(一)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转化促进项目
(二)园区专利转化推进项目
(三)专利技术对接项目
(四)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培育项目
(五)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具体内容见《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
1.省内各高校;
2.省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附件 4);
3.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专利资源较多的科研院所、在陕央企及省国资委监管企业;
4.具备承担专利转移转化项目条件的其他产业园区、产业(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及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等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规章制度健全,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相应保障条件。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涉及非正常申请数量较大,且在今年8月31日前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含《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等相关附件。
(二)纸质材料一式五份,A4 普通白纸,简单胶装,不得使用抽拉式、扣式塑料装订。
(三)申报材料电子件含 Word 和 PDF 版本,标题命名为“××××单位 2021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原则将项目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提交科研处成果转化科,由科研处收齐后报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
(二)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报《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 6),并将项目组织申报情况于2021年9月18 日前以正式文件联合报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
五、工作要求
省局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限完成项目资料上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