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一、验收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重点范围为2019 年立项且实施期已满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往年尚未结题的项目本次可申请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方式及程序
(一)项目结题验收方式包括会议验收和材料验收。
1.会议验收:农业攻关类、工业攻关类、社发攻关类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材料,科研处审查后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分领域组织专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审阅资料、听取汇报、会议答辩、提问质询等方式进行会议评审验收,由专家组出具验收结论。
2.材料验收:软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科研处审查后上报市科技局,科技局组织成立专家组,采取材料评定形式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验收,由专家组出具验收结论。
(二)验收结论分三级:
1.验收通过(指标完成80%以上);
2.准予结题(指标完成在80-50%之间的);
3.不通过验收(指标完成在50%以下的)。
三、提供资料
(一)必备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二)其他附件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立项文件;
3.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品种证书、专利、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4.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四、报送时间
1.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含申请表、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7 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2102办公室。
2.材料受理时间:10 月25 日-10 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黎欢吉、谢蕊;联系电话:3261421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报送验收材料。
(二)对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的,项目责任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市级科技项目,并不再推荐申报中、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三)对提供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承担市级科技项目或推荐申报中、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科研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