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165号)要求,结合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拟推荐《情怀涵养,六双协同,双向贯通:山区乡村教师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等5项教学成果申报202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教务处网站)。
公示期时间:2021年11月10日—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15-3261813
教务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