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依据(校发〔2019〕73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教学奖励经各学院、相关部门审核,教务处复核,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请成果申报人及时查看(详见教务处网站)。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1月5日18:00前持支撑材料到教务处综合科予以更正。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日-2021年1月5日)
联系人:李老师 0915—3261204
教务处
2021年1月2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1年11月-12月学生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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