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根据《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的通知》(陕教科文卫体工发〔2022〕2号)要求,为彰显广大女职工在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激励女职工立足岗位、真抓实干,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引领广大女职工为建功“十四五”作出更大贡献,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分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推荐条件:详见附件。五一巾帼标兵岗要求“以车间、科室、班组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我校相应为“以二级学院、学系(或教研室)、处室、科室、研究中心(团队)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二、推荐指标:我校拟推荐“五一巾帼标兵岗”1个、“五一巾帼标兵”2名,各分会不限名额。
三、材料要求
1.主要事迹一栏填写主要荣誉和主要先进事迹,字数1500字以内,内容控制在一页纸内;内容以集体、个人所获得的主要荣誉、突出事迹或优秀成果为主,要求事迹真实,具体生动,文字简洁。
2.各分会于3月4日下午5点前将登记表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到校工会办公室(任老师),同时报送电子版。
工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