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度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取得的优秀成果(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评选条件
1.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2.参评成果可为学术研究类成果,如论文;可为用于内部呈报的咨政研究类成果,如调研报告等。书籍不列入参评范围。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对实践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4.主题明确,论证充分,内容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并具有原创性。
5.不涉及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内容及不宜公开的研究成果不在评选范围内。
三、参评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3月7日中午12点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申报。
2.参评方式:本次评选工作以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组织申报。不接受未经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签署意见的研究成果参评。
3.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报人填写《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审核后同意推荐的,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所在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按规定时限将申报表、参评成果材料一份(含电子版)统一提交党委宣传部。
每篇成果作者数量不得多于3人,作者署名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每篇成果篇幅不超过一万字。上报材料电子版格式应为Word文档,文件名称、内容格式要规范统一(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陈竹,电话:3261879,邮箱:aku_xcb@
附件:1.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
2.申报材料格式
3.申报材料格式样式
党委宣传部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