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三批安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安组字〔2022〕68号)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
在我校教学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不含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在我校工作,且能在第三批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三年管理期内在职在岗工作的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可进行申报。
第二批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符合推荐选拔条件的,可继续参加第三批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
(二)选拔条件
推荐选拔条件按《安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人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个别在科研、生产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或重大突破和影响的可不受年龄限制),申报人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6月1日。
二、原则与程序
推荐选拔安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并重原则。在同等条件下,鼓励创新创业,向为安康市支柱产业及重大项目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程序为: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初审、白菜审核推荐、安康市委组织部和安康市人社局评定。
三、推荐数量
第三批安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工作,分为教师、教体等十个系列。我校可推荐高校系列人选10名。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报送地点:师资科(行政楼103室)。
报送材料清单:
1.《第三批安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附件2,一式五份)
2.证明推荐人选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等印证资料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由二级单位审核后退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时要注意申报人姓名必须与其身份证件一致,职务、职称与文件批复一致。
3.《第三批安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参评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式一份)
4.二级单位推荐报告,内容应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廉政、综治鉴定意见、审查公示等情况。(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aku_rsc@。
(二)工作要求
第三批安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工作社会关注度高,行业影响力大,用人导向性强,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条件程序,真正把为安康市经济事业社会发展实干担当,做出突出业绩的人才推选出来。选拔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已批准的,取消荣誉称号和待遇,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对照选拔条件,保证质量,要认真做好资料审查工作,对上报的各类印证资料要在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确认一致的基础上,签署审查意见,确保推荐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师资科联系,联系电话:3261706。
附件:1.第三批安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条件
2.第三批安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
3.第三批安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参评人选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