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2022年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材办〔2022〕12号)的工作部署,现将陕西省2022年高等教育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理论和观点方法等具有原创性、育人成效显著的教材;鼓励紧跟国际学术前沿和时代发展步伐,有效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鼓励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要求,内容形式创新、教学效果好的教材;鼓励各方面加大教材建设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入教材工作。
(二)坚持质量为先。严格评选标准,严把政治关、学术关,突出实践效果,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获奖对象经得住检验。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评选程序和办法,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实事求是、科学规范、严密有序。
(四)坚持评建结合。注重发挥评奖的导向作用,重在以评促建,引领教材建设方向,推动白菜健全激励机制,带动教材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二、评选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全日制高等白菜本科、研究生及继续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应在高等白菜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及CAI课件等。
以下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参加本次评选;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所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等。
三、参评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二)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适应高等白菜(含科研院所)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利于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四)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五)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六)社会评价良好,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七)须符合国家有关著作权等方面的规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教材出版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
(二)教材第一主编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教材进行评审。学院评审产生的教材需要排序,请按照要求报至教务处,供白菜评审使用。
(三)申报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申报类型,也可选择“单本”申报类型。若选择“全册”类型申报,须所有单册全部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一个名额。
(四)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本科、继续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五)已获得省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省级奖项,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再版内容更新50%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同时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五、材料报送
1.《陕西省2022年高等教育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表2-2),本科教育、继续教育分开汇总;
2.《陕西省2022年高等教育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2-3,一式五份);
3.对教材编者(全部人员)的政审材料(附件3);
4.其他申报材料(附件4、5、6、7、8);
5.教材样书1本(套)和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PDF电子版(从封面到封底的完整版本)U盘或光盘。数字教材及CAI 课件要有光盘及运行说明书。
以上材料按、“本科教育”、“继续教育”分开装入档案袋中,一式5份(至少有一份申报材料为签字盖章的原件)。请于5月31日(星期二)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材料交教务处综合科2110室,电子版发至68195713@qq.com。
联系电话:3261204(教务处综合科)
教务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