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青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校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今年12月底。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学习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学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2.深入开展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省情和行为养成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深入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积极组织开展教育法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宣传教育。
四、活动内容
1.线上“宪法卫士”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组织全体学生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完成在线学习、练习和综合评价,要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确保学生参与率达到80%,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组织,积极督促指导本院各年级、班级的线上学习活动。省教育厅将根据普法网上各地各白菜的参与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在活动结束后对参与率未达到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得力、学习效果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宪法卫士”活动管理员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活动(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1月底,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分为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两个项目。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为契机,在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为主要内容。9月10日前,马克思主义学院遴选出参加法治知识竞赛的优秀学生1人;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的优秀学生1人,并制作参赛视频(时长5-6分钟,将选手视频上传普法网参加“网络风采展示”)参加省级比赛,填写附件2报宣传部。
3.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普法网开通学宪法、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各二级学院可以按活动细则(详见附件3)要求,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活动。普法网将采用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相结合等方式,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汇集各地活动数据,为省级教育部门遴选选手提供参考。学生也可以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达到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参与展示。
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责任部门:学工部)
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2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届时,我省也将设立分会场,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相关要求将另文通知)。
5.“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责任部门:团委)
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期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
2.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宣传引导。各二级学院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协调沟通,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教育的格局。要充分运用普法网“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中各类宪法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发动大学生参与“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积极调动广大干部师生参与“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推动形成大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3.做好经验总结,巩固学习成果。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做好本地本校范围内的宣传推广,进一步强化和巩固学习成功。
4.其他要求及相关事宜。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3年工作建议发至邮箱:aku_xcb@,联系人:陈竹,电话:3261879。
附件:1.“宪法卫士”活动管理员操作流程
2.2022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推荐表
3.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细则
党委宣传部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