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部门:
接陕西省社科联通知,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突出应用对策开展研究。
申报者根据上述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1.项本次申报主要针对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社科工作者,项目主持人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能力。
2.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与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3.承担2020年以来省社科联项目结项鉴定为不合格、不予结项或被终止研究的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已经承担省社科联以前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年度一般项目和合作项目)的,已经承担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的不得申报。
4.本次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可申报12项,如申报数超过12项则预先进行校内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5.申报人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附件1)和《论证活页》(附件2),并按照“A经济建设、B政治建设、C文化建设、D社会建设、E生态文明建设”分类,在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左上角空白处标明类别字母。
6.资助额度:每项5000元。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项目申报人于12月22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2份、《论证活页》6份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840261408@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谢蕊 电话:0915-3261421
科研处
2022年12月1日